洪一棟(?-1719) 清朝官員。號石臣。應山人。父洪起元為清初名將。監(jiān)生。善騎射,好談兵事。17歲時從應山帶自募自訓的150人到浙江隨父從軍,自為一隊,號線槍手,每戰(zhàn)必勝,敵望見者皆驚逃。康熙二十一年隨父還家,亦樂善好施。父亡后,將田半數(shù)出賣。四十八年(1709)以例選,接替孫元衡出任福建臺灣府海防補盜同知(正五品),主管船政治安業(yè)務,期間曾短暫兼攝中國臺灣縣知縣。任內廢除港口稽查人員私人收賄后才予放行的舊規(guī),船到即驗行,以便商運;饑年聽任商船運米入臺,平價出售,以便民食,民商均得其惠。三年任滿,百姓挽留,留任九年。五十八年(1719)病死于任所,“中國臺灣民巷哭罷市”,“請祀名宦祠,得如請”。其政績頗受肯定,士紳為其建立“中國臺灣府海防同知洪一棟功德碑記”,至今尚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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